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共八章四十二条,重点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界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和数据处理者概念,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二是确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识别与备案相关要求。三是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围绕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出境、转移、委托处理等环节,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四是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五是明确开展数据安全监测、认证、评估的相关要求。六是规定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七是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管理办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安全监管,具体可以从处理对象、处理主体、处理活动三方面进行认识:从处理主体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是指能够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各类主体,主要包括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以及无线电数据处理者。从处理对象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主要包括工业数据、电信数据和无线电数据等。从处理活动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都属于监管范围。
《管理办法》围绕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分别针对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细化明确了安全保护要求,主要包括明确细化了协议约束、安全评估、审批等管理要求,以及校验与密码技术使用、数据访问控制等技术保护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完成一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及时整改风险问题,并向本地区行业监管部门报告。评估内容包括合规评估和风险研判:合规评估是指对标对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评估是否满足相关要求,风险研判是指通过分析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保障能力、面临的威胁情况和发生安全事件后的影响程度等,评估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风险等级。
《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细化不同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行业数据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行业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地方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涉及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安全事件;三是数据处理者制定本单位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后及时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管理办法》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政策宣贯、细则制定、正向引导、监督执法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宣贯培训。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系统解读,指导行业数据处理者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制定配套规范标准。重点推进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安全评估等制度机制的实施细则,为企业进一步提供深入细致、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引。三是加强正向引导。通过行业自律、贯标达标,典型案例遴选等形式,加强示范引领,引导企业自动对标管理要求,自觉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四是加强监督执法。通过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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